燃文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爱上这座城 > 胡晃的世界
胡晃的《灯红酒绿》一炮而红,有人追捧,有人怨恨,有人也学他写作起來。
杨彤彤每天坚持写日记,记录忙碌的一天,希望某天也整理成书,备受青睐。许多事惰都是在时间的积累下促成的。她细致观察生活。
今天来客人了,一个中年人进来理发了,美女,剪个头发。谢漾说先洗一下,吴荆带他进去洗头发。头发真应该剪了,有点长,把你的容颜遮住了,不顺应潮流。也许吧!中年人知道自已落后,又没钱,所以头发一直留着,酷帅的感觉,但不舒爽,所以剪了,换个容颏。剪完头,舒爽多了,不用照料头发了,一天一冼真累。剪了头发应该不会那么麻烦,二三天洗一次也没事。
过一阵子来了一个美女,说要染色,变成一个漂亮女人,老公嫌弃她,说没有风情,要借此机会展现风情万种,染色后,果然变美了。
中午,她为他们炒菜,去菜市场买了斤牛肉,又买了把芹菜,炒个牛肉炒芹菜,他们吃得很香。
这种生存简单记录生活,特别好,每个人都不同,进行各种各样的生存方式,有的人活得很开心,有的人很低调,有的人富有,有的人甘心做穷人,努力活着,不指望改变了。
龙乐心里酸溜溜的,自已已经出名了,有影响力,号召力。你小子自不量力火了一把,活生生把我贬低了,你说气人不气人,你有什么能耐,我挺能耐的,找个女朋友很容易,你胡冕就知道搞个鸡,不知人世间的快活,还写起书来,真的无语了,可自已不是写小说的料,自已的生活就是小说,你胡冕就知道屁颠跟从,从来没有希望。胡晃讨厌他,觉得他不过是装,没什么内心世界,但人们看得起龙乐,自已也没什么意见,就是喜欢灯红酒绿。
胡乱虽然是他的好哥们,但自已高人一等,你胡冕当时还要我找工作,一下子红了,真不爽,心里委屈。但还是祝兄弟越来越好。吴俪也觉得不服,士别三日得刮目相看,自已还是喜欢他,成功了就祝福他。
这么多人看不起他,就不美满了,但胡晃看重钱,有钱就有一切,什么海誓山盟,滚一边去。自已就是喜欢写作,这些天的写作是多么累趴了,没有时间,为了写好这本书,为了满足读者,没日没夜的,第二天还要上班,领略人生真谛。人只要虔诚,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。
日子继续,工作的还是好好上班,龙乐伯博客也没心思了,专心打理快餐店,和王晴腻在一起开心快乐,王晴明白他的酸楚,心里也怀疑胡晃的假装,招摇撞骗,破坏社会风气。
吴莉也不支持胡冕,但已经锋芒毕露,成功了,祝福他。
王田看着这书就火,说妓女的故事,丢人害臊,能不能给力一点,这繁华世界,这名人万个,需要你张扬吗?不需要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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